欧盟RoHS指令附录Ⅲ新增回收硬质PVC中铅、镉的豁免
发布日期:2024-02-27 【打印此页】
2024年1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指令(EU) 2024/232 ,在RoHS指令附件III中新增第46条豁免。该指令将于发布后20天生效,即2024年1月31日起正式生效。
欧盟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4日收到了关于在RoHS指令附件III中新增对含有回收PVC的电动门窗中的镉和铅给予豁免的申请。经过对该申请的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使用回收的PVC所需的能源和自然资源比使用无铅无镉的原生PVC所需要的少,满足RoHS指令第5(1)(a)点规定的相关条件之一,且该豁免不会削弱REACH法规所提供的环境和健康保护,故批准此豁免。豁免将于2028年5月28日到期。
欧盟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4日收到了关于在RoHS指令附件III中新增对含有回收PVC的电动门窗中的镉和铅给予豁免的申请。经过对该申请的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使用回收的PVC所需的能源和自然资源比使用无铅无镉的原生PVC所需要的少,满足RoHS指令第5(1)(a)点规定的相关条件之一,且该豁免不会削弱REACH法规所提供的环境和健康保护,故批准此豁免。豁免将于2028年5月28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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