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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食品安全新规与直播电商合规指引

发布日期:2026-05-27  【打印此页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龙江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筑起食品安全坚实防线,引领直播电商新业态规范化发展。


   “核心在于构建严治、智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治理格局,着力推动监管模式从传统监管向系统治理、智慧监管、多元共治转变。”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陈现魁表示,此次《条例》修订是对原有法规体系的全面升级。


  据陈现魁介绍,原条例共有139条,此次修订修改了91条、新增了15条、删除了21条,形成了9章133条的全新架构——在“严治”方面,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应当对出厂成品进行逐批全项自行检验,实现“批批检验、件件合格”,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的市场准入方式由“备案制”调整为“核准制”,从源头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智治”层面,明确省级统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的法律地位,以立法形式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路径,推动监管手段数字化升级;在“自治”方面,明确要求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要求使用预制菜的餐饮单位须在菜单显著位置公示信息;“共治”方面,明确推动食品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


  针对公众关切的网络餐饮及预制菜管理,《条例》作出多项细化规定。如要求餐饮单位使用预制菜时,须在菜单或点餐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品名、主要原料及生产者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对网络餐饮平台,聚焦“事前准入、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链条,《条例》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审查登记、抽查监测、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制度,开展入网资质审查、规范公示信息,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标识,强化风险识别与预警,实时推送风险提示并做好配送末端管控,推广食安封签,保障餐食配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