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环保产品(Ⅱ型)评价规则并开通环保产品(Ⅱ型)评价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0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51-020304-2024《环保产品(Ⅱ型)认证规则》(业务类别号:703201-703207)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以及业务类型调整,该业务由认证业务变为评价业务,重新制订了CQC92-020304-2026《环保产品(Ⅱ型)评价规则》(业务类别号:092062),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价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本规则整体修改为评价规则;
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依据文件改为附件2;
3.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
二、实施要求
一、评价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本规则整体修改为评价规则;
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依据文件改为附件2;
3.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
二、实施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起,中心按修订后的评价规则实施本评价业务。现有认证证书即刻失效,请相关委托人在1年内通过系统提交评价证书的新申请,仅进行评价证书转换的委托人不收取评价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