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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发布日期:2019-03-05  【打印此页
      2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对环评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不仅不会放松,而且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从严监管,确保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


      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各类环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一是对违法行为严惩重罚,依法实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双罚制”。一旦发现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五万至二十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至五倍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业;对编制人员实施五年内禁止从业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


      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