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认证 找达诺
  • 宁波
  • 杭州
  • 广州
  • 深圳
  • 苏州
  • 温州
达诺检测电话号码
首 页 >> 行业资讯 >> 关于整合集成灶强制性产品认证单元的通知

关于整合集成灶强制性产品认证单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4  【打印此页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了关于整合集成灶强制性产品认证单元的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整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单元并精简变更程序的通知》(国认监〔2021〕2号)要求,结合集成灶产品特点及质量风险,现对CCC认证单元实施整合,要求如下:

      一、 实施范围

      适用于集成灶中的燃气灶部分和嵌装电器部分均属于CCC认证范围的情况。(注:嵌装电器包括烤箱(0715类)、微波炉(0714类)、电磁灶(0711类)等)

      二、 实施要求

      集成灶不同功能产品应同时满足相应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原则上合并颁发一张证书。

      1、 对于集成灶新申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则上采取合并发证。

      2、 对于集成灶中的燃气灶部分和嵌装电器部分已分别获证的,证书持有人应向我中心提交变更申请,接受相关补充测试合格后合并证书。(注:以燃气灶证书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内容为电器证书合并发证)

      三、 其他

      对于集成灶中的燃气灶部分属于CCC认证范围,嵌装电器部分不属于CCC认证范围的情况,仍按照燃气灶部分颁发证书,并注明“仅燃气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