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在汽车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
发布日期:2023-08-23 【打印此页】
为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激发汽车市场活力,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认监委决定在汽车产品领域,以整车企业委托改装企业生产的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以下称四类车)为试点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称CCC认证)自检自证改革:
(一)明确整车企业为认证责任主体:
对整车企业委托不同改装企业生产的四类车,由整车企业作为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改装企业不能单独申请CCC认证。整车企业应同时将CCC证书涉及的改装企业名单向认证机构备案。
(二)四类车开展自检自证:
整车企业在申请四类车CCC认证时,可以采用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