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修订国推绿色产品认证标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打印此页】
为满足《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第20号公告)要求,确保绿色产品标识的正确使用和标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近期修订了国推绿色产品认证(认证活动一)的认证标志样式,用认证机构标识代替发证机构自有业务品牌标识。涉及认证标志修改的的业务清单详见附件。
CQC自2023年11月15日启用新证书模板,对于已使用旧版认证标志颁发的认证证书,拟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申请人可结合到期换证、年度监督、产品变更等方式完成证书的转换。
对于已完成印刷/模压的旧版标志,企业可采用自然过渡的方式进行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