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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据《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国家标准实施换版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打印此页

 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要求,为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序实施,现将认证转换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依据新版标准首次向CQC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以及依据旧版标准获得CQC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效期的企业实施证书转换。

 

 二、 过渡期的时间安排

 

 1、 标准转换的过渡期为2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 自2024年1月1日起,CQC开始受理以新版标准为认证依据的认证申请或认证转换申请。

  

 3、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CQC可以按照客户的选择依据“旧版标准”或“新版标准”受理并实施认证。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均须按照新版标准申请、受理并实施认证审核。

 

 4、 在2025年12月31日前,所有按照旧版标准认证的企业须按新版标准要求完成认证转换,并获得换发的新版证书,对未在此时限内完成新版标准转换的企业,CQC将对其证书做暂停或撤销处理。